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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发布日期:2022-03-25 11:21:12

​一、学习教育目标

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围绕学院改革发展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通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培育优良作风,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院科学发展。

二、学习教育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国内外重大时事;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形势;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专业知识技能等。

三、学习教育形式

1.集中培训:利用党员大会、专题报告、观看录像、上党课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全年一般安排4次。

2.专题讨论:以支部为单位,确定一个主题,组织开展专题讨论活动。全年一般安排2次。

3.参观考察:组织党员到有关学习教育基地、先进单位、企业、农村等参观考察,现场接受教育。全年一般安排2次。

4.分组学习: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分组学习活动。由党小组结合党小组会、党员组织生活等时间灵活安排进行,全年一般安排6次。

5.调查研究: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形势需要和专业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建研究和基层调研工作,每年完成1篇党建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

6.业余自学:由党员个人利用业余时间自行安排学习。提倡使用“学习强国”等APP平台强化日常学习。同时完成网络在线学习任务,副处级以上党员、科级及以下党员不少于50学时。

四、学习教育管理

1.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由党支统一管理,党小组组织实施。每年3月党支部制定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年底形成工作总结。

2.严格党员学习教育考勤制度和纪律要求。党员要准时参加各类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学习培训纪律。凡全年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活动超过3次者,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党员。

3.党支部建立学习教育记录和台帐,并为每个党员发放统一的学习记录本,要求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同时,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党员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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