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工作实施细则 |
2023-02-24 |
上饶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子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2号),并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目标 有效整合全校资源,构建校、院、班、寝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能通力合作的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机制,使学生心理问题能及早发现、尽早干预并有效解决,建立有效的校园心理支持系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职责分工 (一)一级网络: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在学生工作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建设,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教学科研,促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工作规划: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2.宣传引导: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宣传栏、网络、专题讲座、活动等多种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现代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 3.心理普查及危机干预:开展全校学生心理普查活动,建立并更新全校学生心理档案,筛选出心理危机个体,及时组织谈话排查,对有潜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加强追踪辅导,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和早干预; 4.心理咨询:通过个体及团体心理咨询的方式,帮助大学生正确面对发展性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引导他们走出困惑,完善人格,优化心理品质; 5.培训及指导: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小组长等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参与心理健康知识及工作技能学习;指导、协调各级网络开展工作;指导相关学生社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活动; 6.加强与专科医院联系: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及时干预、转介及辅助咨询, 与二级学院共同做好追踪及防范工作。 (二)二级网络:二级学院--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站 各院建立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站。成员主要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工组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小组长等组成。站长一般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常务副站长原则上由擅长心理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学工组组长担任,由常务副站长负责发展辅导站的日常工作。大学生发展辅导站负责本院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落实全校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计划,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创建具有本院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品牌; 2.配合一级网络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心理中心做好本学院学生心理普查、约谈、排查和培训等工作; 3.管理与指导:负责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小组长的选拔、管理和指导工作,定期召开班级心理委员会议,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 4.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关注特殊阶段学生的心理及情绪变化,及时引导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学生到心理中心咨询,对有心理危机倾向学生及时进行预警、干预及上报,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按照医嘱并参考心理中心建议,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三)三级网络:班级--班级心理委员 班级心理委员是传播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员”、学生心理动态变化的“观察员”和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信息员”,他们是确保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各二级学院要选拔具有较好群众基础、乐于助人、善于沟通表达、热爱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为班级心理委员,每班1名。 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引导:负责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根据本班级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 2.参加培训及交流:定期参加心理中心、学院组织开展的培训、交流活动,协助、配合心理中心及学院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朋辈心理辅导及信息传达: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对有需要的同学提供帮助,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反馈本班的心理健康信息;及时发现危机事件的苗头,第一时间向辅导员(班主任)和心理中心反馈,避免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四)四级网络;寝室--寝室心理小组长 寝室心理小组长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最基础的队伍,也是辅导员(班主任)了解学生心理状况的重要途径,各班在每个学生宿舍中选拔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有亲和力、乐于助人的同学担任寝室心理小组长,每个寝室 1名(可由寝室长兼任)。 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引导: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在宿舍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把心理健康知识融入文明宿舍建设。配合本班心理委员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本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朋辈心理辅导及信息传达:关注寝室成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力所能及地给有需要心理援助的同学提供适当的帮助,发现有心理异常的情况及时向班级心理委员或辅导员(班主任)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建设工作,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台账,定期开展研判分析。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情况,排查更新重点关注学生档案,开展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要求建立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站,明确相关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选拔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的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小组长,切实关注到每位学生的心理健康。 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