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
2023-09-12 |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心理问题学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干预,有效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将在全校开展2023年秋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9月12日至9月25日 二、排查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排查对象 (一)对有以下15种表现或问题的学生,应予以关注或重点关注。 1.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变故、意外伤害等,自身无法有效应对,进而引起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2.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3.患严重身体疾病,治疗周期长,个体感觉痛苦,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4.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而复学的学生; 5.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中多次流露出消极、悲观情绪,在言语或行为上表现出自杀倾向的学生; 6.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社会交往少,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7.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自卑感强烈的学生; 8.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9.因学业、考研、就业等压力过大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10.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或经常旷课的学生; 11.因生活环境、社会支持、自我认知等问题产生的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12.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的学生; 13.家庭功能不良的学生,如来自单亲家庭、重组家庭、无双亲家庭等; 14.迷恋上网或形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15.因其它各种问题,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二)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即时开展心理危机评估和干预工作。 1.谈论自杀者,收集与自杀方式有关的资料,或将死亡、抑郁作为谈话、写作、阅读内容或艺术作品的主题; 2.情绪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等; 3.行为明显异常者,如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或新近从事高危险性活动;或失联出走,或茶饭不思,或失眠、嗜睡等; 4.性格突变者; 5.学业表现突变者; 6.有物质成瘾者; 7.有自伤或伤人行为者。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二级学院对全体在校生开展心理隐患的排查工作,具体排查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小组长等广泛深入学生,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或心理危机的学生。 (二)报送 自查结束后,对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根据心理问题严重程度,分级建档,分级干预。各二级学院将排查中发现的需重点关注的学生信息、已采取的措施以及进一步跟进的措施填入《上饶师范学院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危机学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需要将重点关注和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信息统一汇总后,认真填写《上饶师范学院心理特情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上述材料于9月26日前,分别将纸质版(需盖学院公章)报送心理中心(学生宿舍18栋北面二层办公楼一楼),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处钱海英老师OA,联系电话:0793-8154993。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各二级学院要强化责任意识、底线思维,切实把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2.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健康教育。各二级学院要坚持通过讲座、班会、“万师润万心”活动、新媒体等多渠道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学生心理素质。 3.重视排查工作,树立保密意识。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排查工作全面了解所有学生心理动态,确保排查没有漏洞,信息掌握准确,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学生人格。 4.加强关注力度,帮助重点学生。各二级学院日常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组织教职工与排查出的学生“一对一”结对子,并优先安排领导干部、党员教师等力量,及早疏导学生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
附件:1.《上饶师范学院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危机学生 情况登记表》 2.《上饶师范学院心理特情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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