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2 09:45:32 来源::
饶师院科字﹝2024﹞39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兼职),每人 限报 1 项(参与不超过 2 项)。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加入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或学生。
2. 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 担科技研究项目的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3.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有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立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28日之前)。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立项要求
1.选题要求。 课题申请人要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国 家战略和我省“1269”行动计划需求,根据申报指南(附件 4) 进行选题。
2.立项类别。2024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设立重点 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重点如下:
(一)重点项目: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研究期限为3年。重点项目的占比不高于立项总数的10%。
(二)一般项目:根据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 新性研究,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研究期限为2年。
(三)青年项目:支持高校年龄在3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37 周岁) 以下的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培养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研究期限为2 年。本科高校中青年项目的占比不低于立项总数的 60%,高职高专院校中青年项目的占比不低于立项总数的 45%。
三、资助方式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高校需按照重点项目不低于 8 万元/项,一般项目不低于5万元/项,青年项目不低于3万元/项的标准安排专项资助经费,学会推荐项目由学会安排项目经费。
四、报送材料
(一)电子文档:项目申请书(以人名命名)+项目汇总表。
8月28日下午下班前科研秘书统一发送科建处祝霞老师0A开展形式审查。
(二)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上饶师范学院教师项目申报审查表1份。 8月30日纸质材料报送集贤楼410办公室。
联系人:祝霞 电话:0793-8150792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1.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指标分配表
2.2024年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申报指南
3.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样表)
4.2024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
5.上饶师范学院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