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2 09:44:35 来源::
饶师院科字﹝2024﹞38号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701/c431030-40268362.html)。其中,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请各二级单位参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5.上饶师范学院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审查表
以上材料于2024年7月30日之前电子版发科建处祝霞老师OA,纸质版交集贤楼410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版办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相关通知,或咨询科建处项目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祝霞 0793-8150792
上饶师范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3.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上饶师范学院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