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6 11:40:40 来源::
饶师院科字﹝2024﹞13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地见效,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4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19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各申报二级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申报人和团队成员政审不通过者不得申报(本次申报中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均不能有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问题)。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注:“间接经费”为“申请经费”的40%。
4.本次项目申报校内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逾期系统将会关闭。请各二级单位于4月19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申报人《上饶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审查表》及《课题组成员情况审查说明》各一份提交至集贤楼项目科410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祝霞 联系电话:0793-8150792 15970333121
附件1: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3:上饶师范学院2024年度教育部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上饶师范学院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审查表
附件5:项目组成员情况审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