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
资助教师参加高档次学术会议的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07-04-10 00:00:00 来源::
发布日期:2007-04-10 00:00:00 来源::
第一条 学术交流是传播科学信息、活跃科技人员的科技思维、推动科技发展、扩大学院学术影响的重要途径。为了促进学术交流,开阔学术视野,特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档次学术会议指的是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或在大陆境内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
第三条 教师数在10人以上的教学单位,每年资助1人,教师数在10人以下的教学单位,每两年资助1人。教学单位指教学系和系级教研室,教师数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关系为准。
第四条 被资助对象的论文必须被会议所录用,而且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凭会议邀请信原件到科研处领取并填写《上饶师院参加高档次学术会议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教学单位和科研处批准后方可参加会议。
第五条 资助强度视当年学院的科研投入而定。被资助者凭参加会议的有效票据及参加会议的有关材料在科研处包干经费中报销。
附件
上饶师院参加高档次学术会议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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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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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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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加会议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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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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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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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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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审批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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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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