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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处工作职责
  •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2 16:04:49 阅读:326次 字体:【
  • 审计处工作职责

    上饶师范学院审计处是上饶师范学院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和行政的直接领导下,代表学校实施内部审计监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教育部、本学校的规定及受托程序,对校内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经济决策、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等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审计业务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学校审计处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经费的分配管理与执行和决算、基本建设资金的收支计划及建设工程的财务概(预)算、财务决算;

    二、教育事业费、科研经费、专项资金及专项补助(贴)费、学生奖、贷、助学资金及军训费、各类捐赠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三、对外对内有偿服务及创收资金、学院基金、投、贷、融、集资资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等各类经费的收支使用及管理;

    四、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与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及设备物资的购置程序与存储管理使用情况;

    六、基建、维修工程(含国拨、自筹及捐赠)经费的投资使用管理与执行情况;

    七、学院各职能部门、各院、系、所和各直属单位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八、对外对内的各种投资项目、合作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情况;

    九、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事项

    十、上级交办、委托及本单位领导确定的其它审计事项。

     

    审计处处长工作职责

    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审计处工作职责和审计法规,及学校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全面主持审计处工作。

    二、负责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学政治、学政策、学理论、学先进,提高审计人员为学校谋发展的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负责审计制度建设。根据学校的发展适时地拟订审计工作制度、规定。

    四、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年度工作总结及有关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计划,审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处理决定。

    六、组织全处同志参加审计业务培训和技术学习。

    七、主持全处各项工作会议,布置、检查全处工作,负责全处人员的考核工作。

    八、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委托社会审计项目的联系、协调工作及校内被审计单位的协调工作。

    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参与制定学校内部有关基建、维修工程审计制度,参与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及相关审计项目审计方案的制定;            

    二、负责校内基建、维修工程审计、委托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三、负责基建、维修工程造价预算复核;负责基建、维修工程各类合同审核;负责基建、维修工程委托审计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协调;

    四、负责制定工程审计科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起草工程审计有关文件;

    五、负责相关设备物资招标采购核价工作;

    六、负责工程审计档案的归档工作以及工程审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及统计工作;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参与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及相关审计项目审计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审计;

    二、组织实施学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

    三、负责经济合同审核、科研课题经费审签;

    四、负责制定财务审计科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起草财务审计文件;

    五、配合校纪委进行案件的核查工作;

    六、负责财务审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保密工作;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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