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师院人字[2005]29号
各单位: 为加强对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外出进修人员的考核工作,提高进修效益,现就外出进修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5年起,凡外出进修6个月及以上人员必须参加由学院会同进修所在学校(院、系、部)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对我院进修人员的考核。 二、进修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上饶师范学院外出进修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表)其中有关个人的信息。之后,交由培养单位对其本人外出进修期间思想品德、学习及社会实践等情况签署考核意见。如外出进修期间,仍在学院兼任教学等工作的,所在单位应有相应的考核意见。 三、人事处根据外出进修人员考核登记表汇总考核意见,征得进修人员所在单位意见后,纳入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凡未按规定提交《上饶师范学院外出进修人员考核登记表》的,视作该年度未参加考核即无考核结果。按国家工资政策,未参加考核确定考核档次的,不得正常晋升工资。 四、2005年外出进修6个月及以上人员必须在2006年3月之前将《上饶师范学院外出进修人员考核登记表》寄回人事处。 五、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切实做好外出进修期间的考核工作。 附表:《上饶师范学院外出进修人员考核登记表》(请从下载专区下载)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