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人事方针、政策,负责全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综合科、师资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人才交流中心和师德师风建设科6个科级机构。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制定人事管理政策以及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校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对象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五、负责制定、组织和实施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六、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校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
八、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进修培训工作。
九、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组织申报工作。
十二、负责合同制职工与聘用人员的聘任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薪酬管理和社会保险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科级以下教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员调配、考勤、考核、奖惩、出国(境)审批、请、销假审批、探亲报销等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教职工人事工作材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七、负责接待人事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学校信访部门处理好人事来信来访事宜。
十八、开展学校人事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决策提供服务。
十九、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一、负责牵头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负责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师德师风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三、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把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落实到教师入职考核、教师资格认定、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干部任选、申报人才工程计划等工作,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四、负责开展新入职教师的校规校纪、师德规范、校史校情等教育。
五、协同其他部门提升教师德育意识和“课程思政”能力,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政教育资源,推动构建全员、全课程的大思政教育体系。
六、负责牵头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教师师德师风信用信息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及应用,并做好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建立健全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牵头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受理、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监督等处理程序相关工作。
八、负责非党员普通教职员工违纪处理和政务处分工作。
九、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十、落实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