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景良教授应邀做客我校名师讲坛,在校图书馆五楼学术报告厅作题为“何之法理:宋代司法中的事实认知与法律推理”的学术讲座。政法学院师生到场聆听。
陈景良以案例为依托,详解了宋代司法中的事实认知、法律推理及古今法理异同。他以《名公书判清明集》(南宋司法实践中的真实判词与案例1225—1279)为例,详解了“立继有据不户为证”“孤女赎父田”“郭氏刘拱礼诉刘仁谦等冒占田産”等事例,细诉了法律推理的步骤。他认为,事实依靠人的判断,宋代法官一定程度的认知偏差,会让判案带有个人感情色彩。
陈景良精彩的演讲展现了博古通今、启牖智慧的学者风范,丰富了师生知识,引发了对今天新时代中国法律建设的再思考。面对同学们积极的提问,陈教授都耐心予以一一解答。
陈景良,曾任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湖北省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
(大学生新闻中心 文/向晓煜 图/吴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