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中共江西省委赣发〔2004〕24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实施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领导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领导责任划分 (一)党政领导班子的责任。学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担负组织领导本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校内各部门及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二级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负全责。
1. 坚持从政治和战略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 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
3.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抓发展和保平安统一起来,作决策、上项目、搞建设、办事情都充分考虑和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统筹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在和谐稳定环境中发展各项事业;
4. 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组织网络,落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确保层层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5. 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督促党政领导干部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6. 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学校稳定,师生满意”的目标。
(二)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各部门及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本部门、二级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部门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 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汇报;
2. 根据一个时期的学校治安状况,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正确决策;
3. 对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
4.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
5. 一旦发生影响社会(学校)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果断而妥善处置;
6. 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学校)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二级学院实施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
(三) 分管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具体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 当好党政班子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参谋,协助党政一把手作出正确决策;
2. 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检查监督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3. 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合力;
4. 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积极主动协助党政一把手进行处置;
5. 深入实际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对策,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四)其他领导的责任。学校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是所分管部门及二级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相关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人。
1. 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总体部署,对所分管部门及二级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监督落实;
2. 及时组织所分管部门及二级学院排查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并认真负责地解决;
3. 所分管部门及二级学院一旦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案)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二、考核内容及方法 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以及责任人(以下统称责任人)履行责任情况,纳入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一)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部门及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责任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履行责任情况及工作能力和绩效。
(三)考核方法。在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时,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安全稳定责任人向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作书面述职报告,并认真填写《综治、稳定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鉴定表》。
组织部门在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在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时,都应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责任人履行责任情况及工作能力和绩效,列入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发生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及二级学院责任人,由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究。
依据考核结果,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建立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责任人工作绩效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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